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相關單位:
為促進我省由農業大省向農業強省轉變,支持綠色生態農業優先發展,增強現代農業“10+3”產業體系農機裝備供給能力,根據《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2020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8〕5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9〕24號)精神,我省將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現就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新產品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試點產品條件
(一)屬性明確。試點產品應當具備明確的農業機械屬性,技術創新特征明顯,目前尚無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推廣鑒定大綱”或現行“推廣鑒定大綱”不能涵蓋其新增功能和結構特征,能夠彌補當地農業機械化發展短板,提升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
(二)技術先進。試點產品至少擁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科技成果鑒定或評價證明之一。
(三)安全合格。試點產品應當取得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產品有出廠合格證明。
(四)生產適用。試點產品通過縣級以上農機化主管部門組織或委托農機鑒定、推廣、科研單位開展的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
(五)風險可控。試點產品原則上應有2家以上生產企業,對生產企業僅為1家的產品,經評估后,可列入試點。
(六)推薦產品若已獲得有關省份的專項鑒定證書,且適用于我省農業生產需要,未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進行推薦。
二、推薦程序
(一)廣泛征求意見。各地要聚焦農業綠色發展和丘陵山區農業機械化發展,重點針對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所需機具、生豬養殖成套設備、豬舍鋼結構設施等機具開展調研,廣泛征求農業農村部門、科研院所、農機生產企業和農機合作社意見。
(二)嚴格開展評估。各地要從嚴審核,對擬推薦產品的產品屬性、先進性、安全性、適用性及可控性進行綜合評估,提出本地農業生產急需的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不超過3個品目。
(三)明確品目歸屬。原則按照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分類(NY/T1640-2015)》確定品目歸屬。
三、報送材料
各市(州)將《四川省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產品推薦表》(見附件),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于2020年4月17日前郵寄到四川省農機化技術推廣總站,并將電子文檔發送到cnjjc@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武侯祠大街17號
郵編:610041
聯系人:陳思羽
聯系電話:028-85511137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