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工作部署和有關要求,吉水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商務局聯合印發了《吉水縣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按照“農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環保”的原則,全面高效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
補貼種類更多。今年在原來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含糧棉油糖等作物聯合收割所用機械)、水稻插秧機、播種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9類機具基礎上新增了“旋耕機(含單軸和履帶自走式)、微耕機、拋秧機、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谷物烘干機(不含熱風爐)、茶葉揉捻機”6類機具,共計15類報廢補貼機具。
補貼標準更高。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與更新兩部分補貼構成。報廢20馬力以下拖拉機,單臺***高報廢補貼額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報廢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播種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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