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國務院關于《湖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發布,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湖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同意湖北優化特色農業布局,在武漢都市圈積極發展現代都市農業。
批復中提到,湖北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提升江漢平原、鄂北崗地、鄂東沿江平原和丘陵等區域農業現代化水平和糧食生產能力。
湖北作為農業大省,一直是國家優質農產品生產區。糧食產量連續12年站穩500億斤臺階,每年凈調出稻谷100億斤左右,是全國9個凈調出省份之一;每年凈調出淡水產品280萬噸左右,淡水魚產量連續28年位居全國***。湖北以全國3.9%的耕地面積,生產了全國8.4%的稻谷、18%的淡水水產品、10.3%的油料、5.4%的豬肉。
湖北加快推進農業強省建設,認真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堅持科技興農、質量興農、品牌興農,不斷優化農業區域布局,持續推進優勢作物向優勢產區集中。武漢作為一個超大城市,持續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在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同時,加快發展現代都市農業,致力打造超大城市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樣板...[查看原文]